《河南城建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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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城建学院资助工作情况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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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我校逐步建立了“奖、助、贷、补、减、免、缓、勤工助学、绿色通道”九位一体的资助政策和长效机制,确保“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有关情况介绍如下: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基础。
  申请流程:
  1、如实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核实盖章。
  2、如实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3、认定: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公示,学校审定、备案。
  提示:请同学们入学一周内将申请材料交辅导员。
  二、奖助学金
  申请程序:
  1、个人申请。
  2、班级评议。
  3、学院评定并公示。
  4、学校审核审批。
  三、国家助学贷款
  含高校地和生源地(同一学年度内,高校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不能同时获得),最高额度为8000元/生·年。
  (一)高校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流程
  1、学生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网上如实填写《高校助学贷款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首次贷款需要先注册),家庭信息需要精确到门牌号。
  2、导出并打印《申请表》,到毕业高中、村、居委会、乡、街道、县、区民政任一部门盖章。
  3、如实填写《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审批表》,(以下简称《审批表》)并按要求粘贴户口本首页、家长单页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在校生续贷时,可只提交《申请表》,不用提供《审批表》。但需在系统上提交一份续贷声明,并且维护系统两次以上的记录。
  4、将《申请表》和《审批表》于开学一周内交给辅导员统一办理。
  5、通过审批后,贷款资金于11月初发放至学生支付宝专用账户后,支付宝公司直接按学住费金额将资金统一转入学校学费账户中,再由校财务处学费科进行学住费信息核算。生活费则留存在贷款学生本人支付宝专用账户中(首次贷款学生显示为不可用余额,如需使用该笔资金,需要进行支付宝实名认证),支付宝账号及初始密码可以从“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查询。
  (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学校服务流程
  1、学生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交《生源地贷款申请表》(首次贷款需要先注册,再次贷款还需填写续贷声明)。续贷同学暑假前持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续贷声明(与系统保持一致)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贷款证明”。
  2、学生入学后将“回执单”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做回执录入。回执单需注明:姓名、学院、学号、电话、学住费、教材费、费用合计。
  3、回执录入截止时间以国家开发银行通知时间为准。为不影响手续办理,请每年9月30日前将“回执单”送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贷款展期
  办理高校助学贷款的学生,在毕业当年考取专升本或研究生,可办理贷款展期手续。办理流程如下:
  1、登录“国家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提出展期申请。
  2、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前往录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确认手续。
  3、在录取高校办理完确认手续后,持录取通知书和展期申请表(申请表应盖有录取学校公章)到原贷款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申请时间截止到10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4、申请贷款展期的学生在办理手续时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2)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A4纸复印)。
  (3)展期申请表原件两份(加盖录取学校公章)交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统一办理。
  (四)国家开发银行国家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四、勤工助学
  (一)校内固定岗位勤工助学
  申请程序:
  1、填写《河南城建学院勤工助学上岗学生申请表》,参加学校相关部门的招聘。
  2、由用工单位考核合格后将录用名单报学校审批。
  3、学校审批后方可上岗。
  (二)勤工助学中心兼职岗位
  申请程序:
  1、到校后参加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的招新。
  2、被录用后由校勤工助学服务中心培训。
  3、勤工助学中心负责在校内外开拓岗位,安排培训合格的学生上岗。
  提示:学校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岗。
  五、特殊困难补贴和临时困难补助
  家庭受灾、突发重大变故或其它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殊困难的学生可以向所在学院申请特殊困难补贴或临时困难补助。
  六、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资助)、贷款代偿
  申请范围:退役士兵考入高校、在校生服役、毕业生服役、退役复学等情况的学生。
  补偿原则:补偿学费或贷款中的一项,实行就高原则。
  办理程序:入伍、入学(复学)后
  1、通过大学生预征报名系统填报并打印《大学生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到学校财务处核实学费实际缴纳情况;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查看贷款情况并审核应补偿项目及金额;到入伍地武装部征兵办公室核实盖章;加盖学校公章。
  3、办完手续后将《申请表》连同本人身份证、入伍(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需查验原件)一并交到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报办理补偿(资助)代偿手续。
  4、所提供材料需要一式两份。
  注:开户银行为河南省内建设银行,申请人姓名、开户人姓名及所填银行卡持卡人姓名应保持一致。
  七、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网址:http://xszz.xsc.hncj.edu.cn;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大香山路河南城建学院行政楼117室咨询
  投诉电话:0375--2089005
  河南城建学院学生服务微信平台:
  相关内容可查询学生手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学生服务微信平台,最终解释权归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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